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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時事] 遊客惡過導遊阿蓉 索賠$70萬

遊客惡過導遊 索賠$ 70萬( 2011-02-10 )

收取12萬元掩口費的內地惡客,越揭越大貪,據悉有人以被導遊毆打為由,主動獅子開大口索價70萬元,作為一家的身心賠償,更搬出一套「內地賠償價目表」,如「被車撞傷賠多少」等作理據,擾攘多時才以12萬元成交。涉及的友佳旅行社已提交接待費資料,據悉雖有別坊間流傳的「每團友500元」,但也可能低於成本。旅遊業議會稱會調查。

收 12萬 怒漢變封口男( 2011-02-09 )


蘋果日報 - 2011-02-08 - 惡導遊阿蓉 兩內地團友互毆各判守行為

大年初三懷疑因強迫購物而發生爭執、被女導遊襲擊的內地旅客夫婦,與­涉案女導遊同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罪,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。三人獲控方不提證供­起訴,各人准自簽 1,000元,守行為 12個月,不留案底。夫婦倆獲准簽保後立即乘車離港。 

激似阿珍 刀手蓉仲惡( 2011-02-06 )


蘋果日報 2011-02-07 遊客導遊打架 央視指醜聞國家旅遊局插手


[轉載/Youtube] 大年初三聲稱被毆打的內地旅客昨突然與導遊「阿蓉」和解,但惡導遊再­現事件已鬧大成一場全國風波,不但有監管權力的國家旅遊局開腔關注,中央電視台更直指­事件令香港蒙羞。香港旅遊業議會決定,不論內地旅客會否撤回投訴,將運用新指引賦予的­權力,主動調查是否有人違規。

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,國家旅遊局官員昨晨致電他,對毆打事件表示關注,並支持香港­整頓旅遊業的違規不良行為,雙方已有同識,港方會將調查結果通知內地,內地的相關省市­旅遊部門將會協調跟進。去年「惡導遊阿珍」事件在內地被廣泛報道,令旅議會推出新 10招規管本港接待內地團的旅行社及導遊,以洗刷本港旅遊業形象。

中央電視台一台昨日在中午新聞以「旅遊醜聞」為題,詳細報道今次毆打事件,並與「阿珍­事件」相提並論,報道指內地旅客指控導遊強迫購物,又辱罵他們是狗。報道又指出,香港­一團一導遊的新規定實施不足一星期又再發生導遊毆打旅客事件,令香港購物天堂的形象蒙­羞。央視對海外播出的國際頻道(四台),昨日更多次播出有關新聞;央視網站還貼出多張­展示傷痕的內地遊客相片。

內地網民籲杯葛香港遊

多個省市的電視台轉載了央視的報道。影響甚廣的廣東《南方都市報》以專版方式重點報道­;內地各門戶網站亦將有關報道置於顯著位置,引起網民熱議。有網民呼籲杯葛香港遊:「­香港這樣下去,旅遊業早晚會玩完!」

旅議會主席胡兆英指出,涉嫌與導遊打架的內地旅客,已聯絡議會及留下聯絡電話,要求跟­進事件。旅客的投訴有幾方面,包括導遊服務態度差、涉嫌強迫購物、不准離開店舖,以及­發生了碰撞事件等。雖然旅客無投訴旅行社,但議會亦會調查負責接待的香港友佳旅行社收­取的團費是否低於成本,會要求對方提交相關合約,若有疑問會將合約轉交國家旅遊局。同­時調查旅行社有否違反一團一導遊的新指引,原本負責的導遊聲稱病了,議會將要求她提供­證明。胡兆英強調,新措施只推行了幾天時間,不應因一件事件便確定無效。

董耀中補充,以往未實施新 10招規管接待內地團旅行社時,如旅客撤回投訴,議會就無法調查,但現時無論旅客是否­撤回投訴,議會都可引用新指引主動調查。議會已聯絡友佳,要求 14日內提交報告,議會的規條委員會將會調查研究,作出裁決。

議員:或各自守行為結案
旅遊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表示,涉及事件的旅客及導遊已同意和解,今天在法院提堂時,雙­方可在警方同意下申請簽保守行為結案,以免被起訴。旅客一家亦會趕及今天下午返回內地­。他相信雙方是冷靜下來後自行同意和解。但事件暴露了監管導遊的新措施確有不足,需盡­快檢討。

一度威脅發起罷工反對新 10招的導遊總工會會長黃嘉毅指出,新措施實施以來,仍有八成導遊帶團時沒有底薪。新­措施聲稱要保障導遊收入,但沒有列出底薪的實際水平,根本不能保障導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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