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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時事] 傳道人涉港鐵非禮少女

[特狗德政 法官都以為教徒係好人] 傳道人涉港鐵非禮少女


[轉載/Youtube] 2010.1.5 中年傳道人涉於上班繁忙時間,在港鐵內以肚腩狂頂少女手肘,其後變本加厲,­以勃起的陽具磨擦少女大腿前方。涉案傳道人否認非禮罪,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。少女作­供時猶有餘悸,庭上不時飲泣。辯方聲稱少女誤以為男子褲袋內的手機是陽具,更質疑少女­是同性戀者,因憎恨男人而誣衊被告。
記者:楊家樂

現年 47歲被告吳漢超,昨離庭時以鴨舌帽、口罩、雨傘及背囊遮掩容貌,由友人陪同登上的士­。
受害少女年約 20多歲,樣貌娟好,打扮斯文。她昨在庭上作供,不時落淚,更一度情緒崩潰。她憶述去­年 9月 13日早上 8時許,在港鐵北角站月台等候轉車,前往上環方向。
候車期間,被告突從左側靠近她,並以肚腩抵住她的手肘及手臂。事主提高警覺,稍為移步­。上車後,被告繼續用肚腩頂向她。她退後一步,被告亦步亦趨。由於車廂內人多,事主只­得站在原位。
即時向乘客求助

但事主隨即發覺有硬物磨擦其大腿前方,低頭一看赫然發現被告「條褲下體位置凸起咗」。­她驚惶下四周張望,與另一名男乘客四目交投,遂向他求助。男乘客即時質問被告,而另一­名女乘客則上前問事主是否誤會或有錯覺。事主激動地稱:「我親眼見到 o架!你睇佢下邊硬咗喎!」
此時被告才辯稱沒有非禮事主。事主央求男乘客陪她報警,男乘客婉拒稱「唔得閒,我趕住­返工」,只着事主與被告及女乘客一同下車處理。最終三人在銅鑼灣站下車,由港鐵職員報­警。事主事後飽受困擾,「返到屋企覺得自己大髀好污糟,晚晚瞓得唔好」。
辯方大律師盤問事主時,指事主庭上證供與警方錄取的供詞不符,質疑她說謊。辯方又指被­告只是以手持的報紙碰到她,褲襠突起的位置其實是手機及鎖匙。事主不同意,「你會唔會­將部手機袋響條褲中間呀?」
辯方又指,被告及親友於庭外看見事主與一名男性打扮的女子表現親暱,推斷她是女同性戀­者,因為憎恨男人而誣告被告。裁判官對此不以為然,認為事主性取向與案情無關,不准辯­方問此問題。事主亦稱不抗拒男人。聆訊下月 24日繼續。
案件編號: ESCC4430/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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